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2017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合政〔2017〕62号),促进我市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健康发展。根据《合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合科〔2017〕37号)要求,现将申报合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联盟的领域要符合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要求。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要符合上述重点产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研究开发能力要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带动产业发展。现有联盟涉及的领域,如:公共安全、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生物育种、农业物联网、机器人、平板显示、电力安全与节能、轨道交通智慧制造、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金融、服务机器人、众创空间、移动通信、大数据,不再接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共同组建,围绕合肥市主导产业和重大产业,重点规划布局,以产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相关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组织。联盟构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联盟由龙头企业及其所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方面的大学、科研机构、智库和服务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大学、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相关智库和服务机构等可根据联盟技术创新的需要作为成员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书。协议书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三)以企业为主体,大学、科研机构参与建立起有效运行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并有实现联盟共同发展、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的组建方案。组建方案要明确联盟的组织机构、共性技术攻关和产业链发展方向等。 (四)建立协同合作、优势互补、推动创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联盟章程。章程应包括总则、任务、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约束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等)、组织机构的框架与结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等。 (五)联盟应成立6个月以上(以签定协议日期算起),并由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出具推荐函。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1、符合申报条件的自愿申请。申请成立的联盟于2017年9月8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并将电子版汇总发送至fgc@hfst.gov.cn。 (1)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申请表; (2)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协议文本(含原件1份); (3)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材料; (4)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工作方案(草案); (5)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出具推荐函,于2017年9月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2、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联盟组建的必要性和技术先进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经局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市级联盟。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毛春宝,电话:6353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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