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和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高度重视,对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业省级绿色工厂申报推荐及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 2.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及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处。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省经信厅推荐。 3.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督促辖区内2017年获得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对照《通知》要求提交复审材料,并对企业绿色发展现状进行现场复核。请将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复审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于2020年6月18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处。市经信局将对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复核。 联系人:边 力;联系电话:63538803;联系邮箱:nyb8803@163.com。 附件: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和第一批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pdf 2. 2020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docx 3. 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4. 2017年获得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企业名单.docx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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