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由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组织 基本要求:1、申报企业为法人企业。 2、成立满365天以上。 3、征税方式为查账征收 4、知识产权数量达到6个及以上。 5、技术领域。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说明。 6、研发收入占比。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2亿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以上企业,比例不低于3%。 7、高于6成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好处: 1、大额补贴:省内20—60万不等; 2、减税:所得税减至15%; 3、荣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代表企业的综合实力,包括研发水平、组织管理能力、成长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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