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安徽省经信委 申报理由: 每个新产品各个区均有5万元奖励,肥西县封顶50万元,经开区50万元,高新区20万元等。从认定之日起所缴纳增值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不仅是企业荣誉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方面有显著帮助。 组织形式:常年受理,每年分4批通告(每年4月、7月、10月、12月发布通告); 申报依据: (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31条; (二)《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27条; (三)《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第4条; (四)《安徽省企业开发新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 (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适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有技术有明显改进,具有很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有应用、推广价值。 (二)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三)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四)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分试产(试用)和投产(使用)两类。无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投产(使用)和试产(试用)鉴定一般合并进行。 (五)新产品鉴定需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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